从化区人民法院与多家单位建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合作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审判质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破解案多人少矛盾,落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法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机制的试行意见》精神,我院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及诉讼服务中心基础建设情况,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促进矛盾高效高质化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与多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多个多元化纠纷解决合作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与广州市从化区工商业联合会签订从法〔2016〕19号《关于建立诉讼调解与商会调解对接机制的工作方案》(涉密内部文件,不宜在互联网公开),与区工商联设立诉调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特邀民商事诉讼调解员作用,通过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邀请协助调解等形式进行无缝衔接,合力化解纠纷。
与广州市从化区总工会签订从工字〔2017〕8号《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广州市从化区总工会关于加强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沟通联系制度》(涉密内部文件,不宜在互联网公开),设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预防和及时化解劳资纠纷,减少劳动者诉累。
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签订《关于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工作意见》(涉密内部文件,不宜在互联网公开),构建并规范保险行业纠纷诉前联调和诉中调解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的化解各类涉保险纠纷。
贯彻落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与广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的《关于共同建立广州市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涉密内部文件,不宜在互联网公开),对于涉及金融机构且适宜由金调委组织调解的民事纠纷或其他金融消费类纠纷,建议、引导当事人同意委派、委托金调委组织调解。对于经委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依申请进行司法确认。
与广州市从化区司法局签订《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衔接多元化解纠纷等事项的合作协议》(涉密内部文件,不宜在互联网公开),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及本院各派出法庭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加挂“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衔牌,建立人民调解员名册,对于适宜调解案件积极组织诉前委派调解,做到纠纷化解在诉前,提高解纷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
与广州市从化区工商业联合会签订《关于建立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沟通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涉密内部文件,不宜在互联网公开),建立诉调对接和投诉举报工作衔接机制,加强民营经济领域产权保护,依法妥善审理涉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