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
二、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
四、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五、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六、“N”指民事案件审判执行中的虚假诉讼问题;案件诉讼费用收缴和退还中的突出问题。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
二、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
四、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五、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六、“N”指民事案件审判执行中的虚假诉讼问题;案件诉讼费用收缴和退还中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