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签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仲裁委员会关于共同提升仲裁案件财产保全、司法审查和执行质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广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勇,广州仲裁委党组书记、主任陈思民参加发布会并讲话,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翔,广州仲裁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石磊会签《意见》。发布会由广州中院宣教处处长谭鹤欣主持。
广州中院是全国建院历史最长、审判任务最为繁重的中级法院之一,2020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72万件、办结64万件,涉仲裁的财产保全、司法审查、司法执行案件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州仲裁委是全国最早成立的仲裁机构之一,案件受理量长期居全国首位,为广州民商事纠纷解决和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仲裁与诉讼是法治文明的结晶,与调解并称为争议解决的“三驾马车”。如何充分发挥三者各自的特长,同时又促进相互配合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为此,广州法院和广州仲裁委一直以来注重交流合作,不断探索合作的新方式,拓展合作的新领域。
2018年6月
广州中院与广州仲裁委签署《裁审对接电子卷宗共享平台操作规程》,共建了全国首个商事仲裁裁审对接电子卷宗共享平台,有效破解调卷耗时长的难题,大幅缩短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审理周期,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0年7月
广州中院与广州仲裁委加深合作,签署《共建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合作协议》,深化诉源治理合作,充分利用广州仲裁委的专业优势,有效发挥调解员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与谈判技巧,在法律框架内更加高效、便捷地化解纠纷,促进商事纠纷解决体系更加健全。
2021年9月
今天,广州中院与广州仲裁委再度携手,进一步拓宽信息共享渠道和范围,健全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机制,推动仲裁深度参与执行,全方位提升合作的系统化,建设体系性工作协调机制,势必再创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协作新的“广州经验”。
本次会签的《意见》是全国首例法院与仲裁机构关于仲裁裁决案件财产保全、司法审查和执行工作的合作协议,突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提出了要走网络化、信息化发展的目标,确定了双方后续发展合作的方向。
《意见》共32条,包括以下八个部分内容:
强调广州仲裁委依法规范办理仲裁案件的基本原则;
建立依法规范仲裁案件财产保全的机制;
建立仲裁案件司法审查、执行网上立案机制;
对广州中院依法规范仲裁案件的司法审查提出明确要求;
对广州中院加强推进仲裁案件的执行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构建广州中院与广州仲裁委全面实现信息网络共享的平台;
进一步推动仲裁委深度参与到法院执行工作;
建立工作会商机制。
王勇指出,此次会签将进一步加强广州法院与广州仲裁委在仲裁案件财产保全、司法审查、司法执行方面的协作配合,切实提升相关案件质效;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解纷需求的务实之举;是助力广州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打造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新高地的担当之举。
王勇表示,广州法院与广州仲裁委将在《意见》的基础上通力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机制能够顺利落地,进一步完善仲裁案件司法支持与监督机制和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共同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司法政策落到实处,为高质量服务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作出新的贡献。
陈思民表示,《意见》的签署标志着广州中院和广州仲裁委在司法与仲裁合作领域又迈出了新的一步,结出了新的成果。司法是仲裁的有力支持,也对仲裁进行适度监督。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之间这样的相互响应和良性互动,必将构建起我国司法与仲裁之间相生相长、守望相助的美好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