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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件立案须知
  发布时间:2022-07-20 17:11:30 打印 字号: | |


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件起诉需提交如下材料:

1、起诉书(原件,份数为被告及第三人人数加1份)

2、原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带原件核对,交复印件,1份)

原告是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护照、回乡证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

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①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复印件③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被告主体材料(复印件,1份)

被告是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信息资料

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商局出具的机读档案资料或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其他证据,应包括:(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复印并整理成册,份数为被告及第三人人数加1份)

1)合作建房合同关系的证据;

2)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3)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责任编辑: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