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化法院受理了获准管辖从化区知识产权案件以来的首例知识产权案件,并通过诉前调解方式予以成功化解,历时不到二十天便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基本案情
原告广东某研究院诉称,其与被告广州某股份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受该公司委托研究开发监测系统。广东某研究院依照合同向广州某股份公司交付验收原理样机后,经催收,广州某股份公司仍未支付剩余所欠款项。广东某研究院诉请广州某股份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该公司支付《技术开发合同》尾款、违约金、源代码转让费、律师费等。
线上调解
为减少人员流动,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从化法院调解员通过多次打电话跟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前的沟通工作,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在广州法院线调解ODR平台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对于剩余尾款和转让费均无异议,但广州某股份公司只同意支付剩余尾款和转让费给广东某研究院,不同意支付违约金和律师费。
经调解员多次与广东某研究院沟通释明,广东某研究院最终同意广州某股份公司一次性付清剩余尾款162000元和源代码转让费60000元,不再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和律师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从化辖区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案件(除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垄断纠纷;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涉驰名商标的认定),诉讼标的1000万元以下的,均由从化法院管辖。
从化法院将与相关部门建立涉知识产权纠纷合作机制,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合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加强诉调平台对接、完善诉调裁审执机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科技创新和维护公平竞争的职能作用,为从化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