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的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洁风险,现将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原因
经办法官
(2023)粤0117执3751号
邓杰鸿
陈健
潘海燕
60000元
发放唯一住房租金,因被执行人账户已被冻结,由其妻子潘海燕领取
张杞欢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