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的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洁风险,现将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发放原因 | 经办法官 |
(2023)粤0117执恢631号 | 黄记伙 | 孟建兴 | 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535.33元 | 辅拍费 | 黄言胜 |
(2023)粤0117执恢629号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 | 林海、叶倩芳、林伟、广州广本机车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50000元 | 辅拍费 | 黄言胜 |
(2023)粤0117执3161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 利小燕、邱俊祥 | 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 | 8042.62元 | 辅拍费 | 黄言胜 |
(2023)粤0117执恢49号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 | 田成 | 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 | 2746.62元 | 黄言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