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的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洁风险,现将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款项公示如下: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发放原因 | 经办法官 |
(2021)粤0117执615号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赖重飞、丘家存及同案人 | 安顺联合大车队全体股东(股东名单及持股比例详见附表) | 发放给被害人 | 夏毅雄 |
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上述股东(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20-879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