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款项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的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廉洁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款项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款项公示如下:
案号 | 申请 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 金额 | 发放 原因 | 经办 法官 | 联系电话 |
(2023)粤0117执5848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陈建东 | 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9979元 | 评估费 | 张杞欢 | 83007773 |
(2024)粤0117执99号 | 李可祺 | 邝嘉荣 | 广东新鸿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2000元 | 评估费 | 张杞欢 | 83007773 |
(2023)粤0117执758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 | 陈勇斌、李榕连 | 陈正轩 | 20000元 | 保留唯一住房租金,由其儿子陈正轩领取 | 张杞欢 | 83007773 |
(2023)粤0117执758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 | 陈勇斌、李榕连 | 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026.54元 | 拍卖辅助费 | 张杞欢 | 83007773 |
(2024)粤0117执恢219号 | 鲁典勤 | 巢勇军、朱小明 | 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6884.02元 | 拍卖辅助费 | 张杞欢 | 83007773 |
(2024)粤0117执1109号 | 李国杰 | 刘成杰 | 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784.31元 | 拍卖辅助费 | 张杞欢 | 83007773 |
(2024)粤0117执恢470号 | 周文东 | 高震 | 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223.94元 | 拍卖辅助费 | 张杞欢 | 83007773 |
特别提示:公示期为三天,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或主张权利的,应向经办法官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进行审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向上述案外人发放案款。本院监督电话020-879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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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