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黎建伟,男,1967年5月10日出生。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24年12月19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24年12月20日被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诊断:1.短暂性脑缺血发作;2.脑动脉硬化;3.右侧小脑半球陈旧腔隙性脑梗塞;4.脑萎缩;5.肝肿瘤;6.糖尿病;7.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8.右上肺结节;9.肺炎。
根据罪犯黎建伟的病历材料,本院初步判断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条件,并于2025年1月13日对被告人黎建伟暂予监外执行一案正式立案。
对罪犯黎建伟是否准予监外执行,我院正在审查阶段,为确保案件办理过程的公正、公开,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程》第16条规定,对上述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院反映。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本院将依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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